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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邑法院办好小案件 保障大民生
高邑法院办好小案件 保障大民生
  发布时间:2022-01-21 17:17:50 打印 字号: | |

    1月21日上午,12名申请执行人敲锣打鼓来到高邑县法院门口,将一面印有“公正司法为百姓 快速执行解民忧”的锦旗交给了院长张静和执行干警。她们激动地说:虽然每个人的执行款只有几千元甚至几百元,但是这是我们的血汗钱,我们不能让“老赖”逍遥法外。感谢院长和法院干警为我们做主,感谢法院为正义撑腰。

    张某等12人申请执行工资款一案,于1月11日在法院立案。被执行人为贺某,申请执行人均系贺某干洗店三四年前雇佣的员工。三四年间,贺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拖欠工资,甚至矢口否认欠工资一事。无奈之下,一众工人将贺某诉至法院。经法院审理,依法判决贺某支付张某等12人工资20662元。判决书下达后,贺某仍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给付工人工资,该案进入执行程序。

张静院长高度重视涉众、涉工人工资以及涉困难群众案件。又逢年关将近,张静院长要求办案干警妥善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,穷尽一切执行手段,尽快如数追回拖欠工资。执行干警闻令而动,立刻电话传唤贺某,晓以利害,并责令三日内支付工人工资。然而,贺某次日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,仅携带2000元执行款到法院协商,试图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办案法官经过调查,掌握了确凿证据,证实其近期向子女频繁大额转款的事实,并认定其规避执行,严正告之法律后果,再次责令贺某必须如数支付工人工资。次日,贺某故伎重施,携款3000元向执行干警百般诉苦,试图蒙混过关。面对如此“老赖”,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将其拘留,送羁押室看管。无计可施的贺某,在强大的执行攻势、严厉的执行措施下,最终放弃了侥幸心理,于1月19日即交待其家属如数付清工人工资。

张静院长表示:“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”是人民法院对党和人民的庄重承诺和神圣使命,我们要常存“100-1=0”的危机感,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,以强烈的责任感,用细心、耐心和真心妥善处理好关系民生的小案件,把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落实到司法办案各方面、全过程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!


 
责任编辑:政治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