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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有方丨世间无难案 情法并重皆满意

  发布时间:2024-06-19 09:56:28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在法官助理宋瑞芳的指导下,特邀调解员张立杰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保险人代位求赏纠纷,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协议。

1月14日,牛某菊(女 62岁)骑脚蹬三轮车,与王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。事故造成王某的机动车损坏,并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垫付3300元维修费用。后经高邑县交警大队认定,牛某菊负事故全部责任,故该保险公司向高邑法院申请牛某菊全额返还垫付的3300元维修费。面对保险公司的索赔,牛某菊甚感冤屈。牛某菊称,是王某的机动车从后方撞上自己的脚蹬三轮,事故发生以来她没有向王某提过任何索赔,自己被撞反倒赔给对方钱,这要是传出去岂不让乡亲笑掉大牙,坚决不能赔给对方一分钱。

细心的特邀调解员意识到,朴实的牛某菊只讲理不懂法,保险公司照章办事欠缺情理。只要给牛某菊讲透法理、给保险公司讲通情理,此纠纷就能调解成功。于是,特邀调解员找到牛某菊的儿子,让其认识到法律具有客观性、公正性,谁老谁有理、谁受伤谁有理的错误思想要不得。牛某菊的儿子终于扭转了敌对情绪,表示愿意替母亲牛某菊退赔维修费。为了尽可能体现法律的温情,特邀调解员又转头给保险公司业务员做工作,让其意识到企业要有社会责任,要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框架下敢于担当,柔性执行,为弘扬良好社会风尚做出应有的努力。最终,保险公司同意赔付2640即可。

调解过程中,通过大量的释法明理,不仅让双方当事人都认可了法律的威严,更让大家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,牛某菊儿媳当场将案款打到保险公司账户,对这样的处理结果,双方均表示非常满意!


 
责任编辑:政治部